鎰1541⾦yìyit夷質切,入質,喻四。錫部。 通“溢”。重量單位,二十兩爲一鎰。國語晉語二:“黄金四十,…請納之左右。”韋昭注:“二十兩爲鎰。”一説二十四兩爲鎰。孟子公孫丑下:“於宋,餽七十而受。”趙岐注:“古者以一鎰爲一金,一鎰是爲二十四兩也。”按,清阮元﹑焦循﹑朱駿聲等都以二十四兩爲誤文。焦循孟子正義曰:“閩監毛三本誤作二十四兩。阮氏校勘記云:‘廖本考文古本孔本韓本作鎰二十兩也。作二十兩乃與爲巨室章合。’”按,爲巨室章,見孟子梁惠王下。云“雖萬鎰,必使玉人彫琢之。”趙岐注:“二十兩爲鎰。”朱駿聲説文通訓定聲解部“溢”字云:“按二十四兩爲鎰,‘二十四’乃涉鄭注禮經二十四分升而誤也。” 通“溢”。米一升二十四分之一。集韻質韻:“鎰,米謂二十四分升之一。” 鎰,益,溢。三字同源。水過滿爲益,溢是益的後起分别字。漢書食貨志:“黄金以溢爲名。”孟康曰:“二十兩爲溢也。”顔師古曰:“改周一斤之制,更以溢爲斤之名數也。”漢書張良傳:“賜良金百溢。”服虔曰:“二十兩曰溢。”顔師古曰:“秦以溢名金,若漢之論斤也。”十三經注疏孟子梁惠王下阮元校勘記:“二十兩爲鎰。按,經﹑注中‘鎰’字,皆俗字也。當依儀禮喪服作‘溢’,溢之言滿也,滿於十六兩爲一斤之外也。”朱駿聲説文通訓定聲“溢”字:“按過于一斤十六兩故曰溢。”溢量大于斤量,故名溢,後又專制從金旁的鎰字表重量,溢與鎰實爲古今字。 按,説文無鎰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