訟1265⾔sòngzjowngH似用切,去用,邪。東部。 争論,争辯。書盤庚:“今汝聒聒,起信險膚,予弗知乃所。”淮南子俶真:“周室衰而五道廢,儒墨乃始列道而議,分徒而。”引申爲特指訴訟。論語顔淵:“聽,吾猶人也。必也使無乎?”周禮秋官大司寇:“以兩造禁民。”又爲替人辯冤。漢書陳湯傳:“大中大夫谷永上疏湯。” 陳訴過失,責備。論語公冶長:“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内自者也。” 頌揚,歌頌。韓非子孤憤:“是以諸侯不因,則事不應,故敵國爲之。” 通“公(gōng)”。公開,明白。淮南子兵略:“夫有形埒者,天下見之。”史記吕太后本紀:“太尉尚恐不勝諸吕,未敢言誅之。” 通“容( róng)”。 淮南子泰族:“藏精於心,静莫恬淡,繆胸中。”高誘注:“訟,容也。繆,静也。”訟,頌,誦。 説文:“訟,争也。从言,公聲,曰謌訟。”又,“頌,皃也。”它是容貌的容的本字,本當讀 róng。 段玉裁注:“古作頌皃,今作容貌,古今字之異也。容者,盛也,與頌(róng)義别。”説文:“誦,諷也。”争訟﹑訴訟﹑歌頌﹑諷誦都是言語行爲,有同源關係。“頌”是从頁( xiè,頭也),公聲,本是容貌的容,借用作歌頌的頌;於是“訟”一般用於争訟﹑訴訟義,“頌”一般用作歌頌義,“誦”一般用於誦讀義。但是仍時有互通的情况。 |